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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还贷三大注意事项

2012-12-11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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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晨报》报道如今买房,消费者除了关注房价本身,还就贷款方式细算一笔账。然近日中易安房地产担保有限公司的专业人士提出:“办理贷款除考虑利息还应注意成本,变更贷款、提前还款等大家常提到的‘省钱’方式还是要慎行。”变更贷款要慎重买房人刘先生通过银

    据《北京晨报》报道 如今买房,消费者除了关注房价本身,还就贷款方式细算一笔账。然近日中易安房地产担保有限公司的专业人士提出:“办理贷款除考虑利息还应注意成本,变更贷款、提前还款等大家常提到的‘省钱’方式还是要慎行。”

    变更贷款要慎重

    买房人刘先生通过银行的搭桥,想跟某家担保公司签订协议,办理转按揭业务,光担保费就得花9000多元,加上其他证件的办理费,一共要花10200元。“当我了解到刘先生只剩20万贷款后,劝阻了他。根据政策、利息、资金成本等因素综合考虑,刘先生的这次贷款变更并不划算。”中易安市场总监徐东华通过这个案例给记者引出了“资金成本”的概念。

    据徐东华介绍,在选择贷款的过程中,手续费、违约金都属于办理贷款的资金成本。前一段时间7折利率出台,不少人选择了变更贷款产品。“通过我们的实际业务发现,不少客户都忽视了资金成本的问题。”徐东华认为,一味地追求利息节省很可能导致大量资金成本的增加,最终得不偿失。“消费者应该选择咨询正规的担保公司,做出个性化的贷款优化方案。”

    提前还款不一定让所有借款人省钱

    “大家一直认为,只要提前还款就能减少利息,事实上这是错误的。”徐东华指出,对“提前还款”的理解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式的传统思维逻辑对“时间成本”理解的误区。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提前还款应该首选缩短贷款年限而非月供,这样才能有效地减少总利息。贷款时间越短,总利息越少。但对现金流要求较高的人群,如果要优化利息的话,更适合采用增加还款频率的方式,例如“双周供”产品。

      不用信用卡不代表信用好

    随着个人信用记录在经济生活中的影响越来越大,个人信用已经开始直接影响贷款人的利率和额度。“信用好的人贷款利率更低、额度更高,信用不好的人贷款的成本则会增加很多。”徐东华这样形容,信用成本是通过平时的信用记录累计而成的财富。

    在积累信用成本的过程中不少人存在这样一个误区,“不贷款、不刷卡,信用就会好”。“信用记录一片空白不能给您任何加分。”徐东华解释,“至少拥有一张信用卡并经常使用,同时保证按期还款,间隔一段时间后再提出提高信用额度申请,是增加信用的最有效办法。”

    在日常生活中,资金成本、时间成本、信用成本的影响存在于生活的方方面面,却被很多消费者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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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注意事项
 购房注意事项   (1)关于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   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一般按照最高院司法解释确立的一般原则即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2) 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等条款   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开发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   可注明在合同生效的几天之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如果不能通过的话,购房者可以取消合同,全数取回定金;同时,开发商也可注明如贷款不能通过又未能如约履行给付购房款义务,有权解除合同,购房者需无条件返还所购商品房。   (3) 关于房屋质量的条款   由于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必须要开发商提供两书,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   (4) 关于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   这是购房者在签合同时容易忽略的内容,要注意防止物业管理公司变更物业费。   在实际签约时,很多房地产公司不同意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买受人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协议。对此,买受人应该据理力争,签署相关协议,防止交房时物业公司变更物业费。   (5) 关于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条款   应写明房屋交付的日期,房屋价金的交付日期、金额和方法。例如交付房价款,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清。   (6) 关于产权登记的条款   由双方依规定的日期会同办理,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卖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买受人的书面报告,以及缴纳的税单。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购房者应力争在合同中,将办理产权证的期限约定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如果此期限约定过长,如:120天以上,表明此项目的土地或房屋很可能被设定了抵押担保,短期内不能解除抵押,对购房者采用公积金贷款和尽快取得房产证有很大影响。   (7) 关于税费负担的条款   房屋买卖中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应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并明确载入合同。   (8) 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   违约责任包括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或不能或不履行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买受人逾期付款应负的责任,以及毁约不买应负的责任等。现在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一般约定为每迟延一日承担全部房款万分之二或三的违约金。这个违约金的比例偏低,与支付房款的银行贷款利息相当,违约金的惩罚性体现不够,买房者应争取提高该比例,可以考虑在千分之0.5至1之间。同时,在出现购房者违约的情形下,作为开发商也有权将违约金的比例进行提升。   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理解,必要时可向专业律师以及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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