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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面积大于产权面积怎么办

2021-07-29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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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在租房子的时候是需要对出租房屋的位置、面积等信息有一定的认识,这样才能避免在后续租赁期间发生问题,因此我们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那么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租赁面积大于产权面积怎么办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租赁面积大于产权面积怎么办

  任何与面积相关的费用计算均应以此面积为基础,任何其它方式的测量均不影响对该计租面积的确认。如租赁合同约定之计租面积与实际交付面积存在误差的,则出租人不予退还/承租人也不予多缴误差之租金数额。该约定属双方之间自愿的约定,合法有效。

  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处理方式,按合同约定;如果没有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按以下原则处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 ,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租赁面积大于产权面积怎么办 

  二、房屋产权的年限

  土地使用权

  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房屋所有权

  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不管是40年、50年还是70年,都有到期的时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就都得续签土地。这就是关键了,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和产权有什么区别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产权是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所谓房地产使用权,其实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决定了房产的使用权。

  业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外,还拥有该房屋的国土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产权到期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

  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房产权70年从开发商开始盖房就开始算了。

  不能把土地产权70年和使用权70年混为一谈,也不能把“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混为一谈了,正确的说法是“土地的使用权一般为70年”。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到期后,如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时,这时会出现一个问题,由于房子在开发时有先有后,但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让合同上的终止时间为准,即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房产还未到报废的年限。这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则要给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应补偿;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在届满前一年向国家申请续期,并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租赁面积大于产权面积的话,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减少租金,具体可以根据出租合同来进行处理,协商不了就起诉解决。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租赁面积大于产权面积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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