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今年5月我购买了一套
二手房,但上家还有30多万的贷款没有付清,我也没有能力一次性拿出这么多钱来,所以双方协商办理转按揭,就是把上家的贷款转到我身上。其间答应上家,上家转按揭所需的费用我来负责,但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之后在办理转按揭的过程中我为上家支付了公证费250元人民币,公证书上明文规定公证费是两家各250元,但是中介说这250元就是转按揭的费用,没超过250元,所以我付了。现在已经可以拿产证了,中介又来电话说我还要为上家付400元的手续费,这四百元是中介帮助办理转按揭的手续费,我觉得这笔费用我不能接受,其中我的那份400元的中介办转按揭的费用我已经付了,这次来收的是上家的,我觉得这笔费用是不合理的。所以我想问问,关于中介收转按揭的手续费的规定是怎么样规定收费标准的?就算这笔费用合理,我也不应该支付,因为这400加之前的公证费250就超过400元了,对吗?
回复:你好!
关于转按揭的手续费,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实践中都是中介按照自己的行业惯例来收取的。至于你应不应该付这笔费用,如果在
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不超过400元,那么对于超过部分你可以不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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