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专题

安置房产权归属

安置产权房登记阅读:0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所以安置房产权归属于被拆迁户。被拆迁人在取得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后的五年内无法将安置房产权归属过户给其他人。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0
今日律师解答0
相关咨询专题
找法网 > 法律咨询 > 法律咨询专题 > 安置房产权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