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06年4月年购买拆迁安置房一套,09年9月整个小区已经开始办理房产证,但现在情况是我这套房屋原来的屋主一直未去办理房产证,以致不能过户给我。经多次联系,对方未明确表意,后来电话也不接了,现在我也只有原来屋主的联系电话,却找不到原来屋主本人,以致没办法协商解决。我想请问这样的情况我可以直接找律师然后向法律提起上诉不?原来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公证处做过公正)如果上诉,胜诉的机会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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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胜诉的机会大否要看下证据,钩房合同只要是双方签定的就有效.欢迎来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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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携带好购房合同及公证书当面咨询律师,欢迎来电咨询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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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据买卖合同向法院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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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