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地变更阅读:0
仲裁地并不是一个严格的地理概念,它与“仲裁机构所在地”、“开庭地点”、“裁决作出地”等明确的地理位置密切相关,但又不完全等同。简而言之,选择一个地方作为仲裁地,意味着当事人愿意仲裁程序受到该地仲裁法律的约束。尽管概念模糊,但仲裁地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被称为的法律重心”,仲裁地决定了:(1)哪个法院有权对仲裁协议效力作出认定;(2)仲裁程序应符合哪一国法律的约定;(3)哪一国的法院有权撤销仲裁裁决。仲裁地之所以如此被看重,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仲裁协议和仲裁程序具有程序属性。根据该属性,参照传统国际私法上“程序法适用法院地法”的规则,仲裁程序显然应当参照仲裁地的法律和相关规则。更为重要的原因是,仲裁地被认为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延伸,契合了商事仲裁意思自治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