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按照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是否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怎样计算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据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或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