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被县电力局单方面口头辞退,申请劳动仲裁是否超过时效,受不受法律保护。
你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虽然规定了申请仲裁的时效是1年,但是这1年的起始点是以劳动者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开算的,而根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必须要书面通知并送达劳动者本人处,本案单位只是口头辞退,不符合书面形式和送达本人的要求,因此劳动关系并未解除。但是也要告诉你,因你父亲的这事发生在8几年,距离现在时间很长了,实践中对于此类的案件仲裁委或法院态度都不怎么明确。如还有疑问,可来电进行详细咨询或留言,我将及时给你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