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专题

承租房拆迁

单位承租房阅读:0

  承租房拆迁指承租人租赁的房屋继续拆迁,承租房拆迁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三)租赁房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0
今日律师解答0
4、承租房拆迁补偿分配
+ more
相关咨询专题
找法网 > 法律咨询 > 法律咨询专题 > 承租房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