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有套单位的承租房(承租房内无户口)一直给二儿子居住(二儿子他一直没住过给出租了)公公一直和大儿子居住一直到过世,其它儿女没有看过老人也没有赡养,知道过世后都要继续承租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那么大儿子能将房子过户继续承租么,应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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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按照继承的流程来 然后将承租房人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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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房由原共居人继续承租。具体可向房管所协助。如不能协商一致,房管所一般不给过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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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者外迁或死亡,原同住者要求继续承租的,须经出租单位同意,并新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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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房由原共居人继续承租。具体可向房管所协助。如不能协商一致,房管所一般不给过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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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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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老人生前的意愿,和继承法相关的规定,具体可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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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变更承租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根据您的面试没有合适可以变更的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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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按照继承的流程来 然后将承租房人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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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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