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母亲先去世,父亲有遗言,把他的房地产交给我,我们有两个哥哥,一个妹妹,她去世了,还有一个孩子,现在我想经营家庭,需要两个哥哥帮忙工作,他们也不来,我该怎么办?

2020-06-02 06:17: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共同共有一般存在于家庭关系中,如夫妻共有房屋、家庭共有房屋。在此情况下,在公民死亡后,先要将该房屋属于共有人的部分刨除,剩下死者所有的部分作为遗产,由死者的相关继承人继承。比如,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死亡后,先将房屋属于另一方的分离出去,一般夫妻各占一半份额,剩余的一半份额才由死者的继承人继承。
    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不同的是,按份共有中,死者对房屋拥有产权的份额在生前即是确定的,死后,只有这部分份额,比如房屋的三分之
    一、二分之一,属于死者的合法遗产,由死者的继承人继承。比如,该房产是兄弟之间购买的,购买时支付的金额不同,兄弟之间按照出资金额占房屋全款的比例按份共有房屋,其中一个兄弟去世,他的继承人只能继承死者所占有的房屋份额。还有一些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就约定财产的具体份额,比如约定房屋丈夫占40%,妻子占60%。同样,一方去世后,其继承人只能继承属于死者的份额部分。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公民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便突然死亡的情况。比如公民在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在办理过户手续取得产权登记证前突然死亡,由于我国对房屋的产权实行登记制度,此时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不是房屋产权的有力凭证,房屋买卖合同在法律上只属于债权的范畴,表示你可以得到房屋产权。这种情况下,实践中,继承人可先继承合同权利,待房产证取得后,再继承。希望可以帮到你
  • 书面遗嘱需要证明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完全真实自愿,而且在订立遗嘱时没有受到威胁和恐吓,另外要求立遗嘱人立遗嘱时神智是清楚的。如果当事人前后立有多份遗嘱,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生效。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与该遗嘱内容没有厉害关系的证人证明即可生效,当然也得是当时人真实意思表示才行。详情请参阅民法通则。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是要去公证处办理的,房产遗嘱也要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才有效。  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三种:  
    (一)以出让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  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如果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二)以赠与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  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  
    (三)以继承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  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
  • 办理房屋继承遗产过户先要办理继承公证书,凭公证书到房产局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 首先要看有无遗嘱将房屋由你继承。如有,需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证大厅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没有遗嘱,则需有你的母亲和姐、妹放弃对该房屋继承权的公证书和其他相关手续到办证大厅办理。
    因为你的母亲、姐妹都有遗产继承权,这一点必须要做。 PS:相关法规: 《 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二条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根据上述规定,只有公证遗嘱,房地产管理部门才给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另外,该条款还规定,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