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卖了二手房已经签了字,现在后悔不想卖了,收了买家2万美元的存款。 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我可以后悔吗?

2020-05-06 09:34: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一步、填写相关信息
    买卖双方达成买卖意向后,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随后,售房者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购房者持身份证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网上签约。
    第二步、正式网签 第三步、办理纳税,发放房屋产权
    办理完网签的手续,买卖双方持《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地税部门办理纳税手续,如果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等价款,应补交。
  •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或者违约金条款。”由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定金是违约定金,它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都有相同性,因此在许多情况下两者不能并用,否则,不仅将会给违约方强加过重的责任,而且责任后果与违约所实际造成的损失相比相差很大,也是不合理的。
    所以在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应当允许并且只能由守约方选择一种对其最有利的责任形式,而不能两者都同时选择适用。
  • 定金未交给卖家引起纠纷:
    买方付了定金以后,定金并没有交到卖方手上,而是根据定金合同或居间协议交给中介保管,但可能部分不法中介会自己吞下定金,这时买卖双方就可能引起纠纷。其实,只要定金合同中约定了定金是由中介保管的,那么当中介收受定金后,定金合同就生效了,卖方不能以自己没收到定金为理由,拒绝履行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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