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房屋土地抵押贷款在哪里能处理?

2020-03-24 14:40: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 办理贷款后,贷款人不履行还款责任,担保人需要按照担保合同履行担保责任
      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债权到期之后,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 虽然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是有效的,但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一旦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只能以抵押房屋的建筑材料作为动产优先受偿,这样将房屋拆除而以建筑材料还债,无疑大大降低了房屋的价值。 此外,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也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基于以上实际情况和有关法律规定,金融机构一般不愿意接受借款人用农村房屋设定抵押。
  • 土地抵押需准备的资料
    1、抵押人、抵押权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抵押人、抵押权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抵押人、抵押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会议纪要(董事会或股东会议或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纪要)
    5、董事、股东或职工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6、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7、房屋他项权证(复印件),(如是在建工程抵押应提交市房地产抵押登记表)
    8、乌鲁木齐市房产抵押合同(契约)
    9、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原件)
    10、借款合同(原件)
    11、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的抵押物清单(单位为平方米与万元)(包含内容为总建筑面积、抵押建筑面积、房地产他项权证号、评估价值、总用地面积、抵押用地面积、土地证号、评估价值)双方单位需盖章、年月日
    12、抵押合同(担保合同)(原件)
    13、土地价格评估报告(原件)
    14、属共有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交共有土地使用者的书面同意证明(原件)
    15、属出让用地的,应提交共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发票(复印件)
    16、属集体土地的,应提交村委会证明或集体经济组织证明(复印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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