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借钱,我让他拿房子按揭,这是法律,他付不起钱我能收回他的房子吗?

2020-02-21 10:29: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人在借钱时可以用房子抵押,但是不动产抵押需要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到期不还,债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要写的话 写借条,而不是欠条,要签字按手印,身份证号都要写上,还要有第三方见证人如果是连带担保责任,若该借款合同设置了担保银行有权可以同时向担保人和债务人主张权利,也有权单独向担保人主张
  • 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判决后,借款人仍不偿还借款,你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6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已承担。
    ”所以,你可以要求出租方赔偿你的实际损失。先找出租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诸法院的途径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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