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了舒敏一片土地,租了一栋简单的厂房。村民未经允许撬开了我的房子,造成了财产损失。

2020-01-30 10:07: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来说,如果是土地的承租人将承租土地转租或分租给第三人的,承租土地使用权仍由原承租人持有,土地承租人与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赁关系,第三人取得土地的他项权利。
    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承租人转让土地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给第三人,租赁合同经更名后继续有效。
  • 承租方只享有房屋的使用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不会进行分割。且拆迁的话,与承租人也无利益关系。
      离婚时,对于公房应当如何处理 :
      公房一般是指国家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建成或者购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的房屋,分配给所属职工承租居住;或者属于房地产管理机关管理的国家所有房屋,分配给城镇居民承租居住。
    这种公房承租关系,具有福利的性质,夫妻离婚时,对于公民的使用、承租问题往往发生争议。
      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4条第3款、第4款规定:“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离婚时,女方的住房应当按照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协议解决。
    夫妻居住男方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女方无房屋居住的,男方有条件的应当帮助其解决。”
  • 租赁的厂房如果是正常营业中遇到拆迁,赔偿可参考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法》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如果厂房有自建的部分,补偿除了停产停业的补偿外,还有被征收的房屋价值的补偿。如果厂房没有自建的部分,补偿只有停产停业的补偿。赔偿款按照法律规定来计算。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签合同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需与拆迁的单位签合同。
      
    2、赔偿的款项需清楚注明,以及赔偿款给付的方式及时间也需一一列明。
      
    3、赔偿争议的处理办法也需注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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