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骗案或非法融资案应在哪儿举报?

2019-12-06 19:39: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进行维权要了解集资诈骗罪的特点:
    (一)金额巨大,涉及面广,社会危害性大。
    从发案地域来看,遍布全国各省市,近几年,江浙沪尤其突出,正从城市扩展至乡村,涉及的地域迅速蔓延,形势严峻。
    从涉案行业来看,主要波及房地产、医疗保健、金融证券、商贸、农业等行业。从受害群体来看,人员多,少则几十人,多则成百上千人,主要以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和中老年为主。
    从危害后果来看,涉案金额巨大,且基本上都无法追回,从近几年案发的集资诈骗案件来看,涉案金额少则几百万,多则几亿元。
    (二)作案形式多样,手段不断翻新。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群众投资需求,编造各种名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群众资金,其手法多样,不断翻新。
    如以返租、放养或者代养,许诺高额汇报的方式骗取资金;以国家对农业方面采取的鼓励政策为幌子,许以优厚汇报,通过联合开发农业形式非法集资;利用股票或者债券等有价证劵,或者成立“投资咨询”或者“投资担保”等类型的公司,通过金融工具的形式吸收客户资金,进行诈骗;以及利用“拉人头”传销、变相传销等方式非法集资。
    (三)合法掩护,编制光环,隐蔽性强。
    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犯罪分子往往利用社会公众对单位的信任度,在非法集资过程中成立公司,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成立完整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执行等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积极开展公益捐款、举办公益讲座、创办文化节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大力进行广告宣传、投资大的经营项目以及开办分公司、子公司,以貌似合法的经营活动,骗取公众的信任,掩盖其违法犯罪的目的。
  •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应由始发地公安机关管辖,即:到被短信诈骗的地点的辖区派出所或刑警队报案或直接在始发地拨打“110”报警。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九条 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  移交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在移交前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并配合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
    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 非法集资属于刑事犯罪,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建议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搜索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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