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卖方,我家房子通过中介卖给买方,当时定的是7.19号过户收了两万定金,后来由于买方未能在7.19号过户,也没有签订补充协议,现在房子我不想卖了,请问我要怎么赔偿

2019-08-23 13:14: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买房子没有办理过户,住房产权还是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
    但是买家可以凭买卖合同,付款凭据,主张要求对方履行合同,过户住房,或可以要求终结合同,退赔购房款,支付违约金
    物权法》: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1、可以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一年之内),但前提是必须有证据证明你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2、公司未给你办理社保,这个工伤待遇都应该由公司承担,具体的赔偿项目要看你的伤残等级,通常包括医疗费、康复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 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是签了买卖合同之后不想卖房的,需要承担合同违约赔偿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113条的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这里的损失仅指财产损失。也就是说,违约方不仅应赔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实际损失,还应赔偿可得利益损失,即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损失。
  • 房屋买卖补充协议要怎么签订?有什么要注意的?房屋买卖补充协议是对房屋买卖协议的进行一个补充,也就是说补充协议只是对之前的原合同在未涉及到的条款上进行一个详细的补充说明,比如说您说的没有规定过户费用谁承担这个问题就可以在补充协议中进行约定补充,补充协议就相当于替你再一次地完善了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得到更精确的分配体现。
    签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内容补充协议的作用就是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补充说明,也是购房者能够为自己争取利益的后机会 购房人应当本着谨慎,宜细不宜粗的原则,审查和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
    从而使自身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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