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买一套还迁房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2019-08-16 14:32: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合同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办理房产证是房地产开发商的一项合同义务,一般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会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期限,开发商一旦延期办理,当事人可以选择自己办理或者到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立即办理并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如选择自己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可以咨询当地房管部门;如果选择起诉,在拿到判决书后开发商仍不办理,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强制办理,所有费用由开发商支付。
  • 正在还房贷,还没有交房

    方式一:直接更名

    流程:

    1、卖方将银行的贷款还清;

    2、卖方拿着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后去房管局拿出正在抵押合同;

    3、开发商带着合同和注销备案登记表去房地局办理该房屋的注销手续;

    4、注销完成后由买方和开发商签署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再到房管局重新备案。

    注意事项:

    1、房子必须还清银行贷款

    2、更名必须取得开发商的同意

    3、买方不能再按揭了,必须全款购买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手续比较简单,且整个过程没有税费。缺点是不能按揭,且中间有大量的空白期,风险比较大。

    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此,法律上对这种交易行为是不保护的,出了什么问题都只能自己兜着。

    方式二:双方约定等房产证下来再过户

    这种方式就属于二手房买卖了,因此要缴纳的税费也是比较多。

    包括:

    个人所得税:总房款的1%

    契税:90平米以下的为总房款的1%;90平~140平米的为总房款的
    1.5%;140平米以上的为总房款的3%。(均为首套房)

    (契税要交两次,一次是卖方本人办理房产证时缴纳,一次是买方办理新房产证时缴纳)

    营业税:
    5.55%

    第二种方式的优点是能及时过户,风险较低;缺点是税费较高,且时间成本比较长。

  • 一、抵押是担保的一种形式,在房产抵押登记期间,是无法办理过户的,如果只是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并未过户,又能优先保证抵押权,这种签约行为未必会侵犯抵押权人的利益。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种情况的合同效力和操作,实际上并不是一律认定无效的。
    二、相关法律条文
      
    1、优先保护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2、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规定: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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