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们今年1月多租房子想做点小生意,那个市场是新市场,房子都没装好,那时候就交了定金,写了收据,现在其他人家房子都给了,我们要的那个房子都没有开始弄,原模原样的,催了好多次,每次说月底吧,下个星期吧,快再这样下去快一年了,他们总是拖怎么办?

2019-06-18 15:29: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因租赁合同解除而致次承租人不能继续使用租赁物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出租人并未直接与次承租人形成租赁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的要求,次承租人只能向转租入主张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能直接要求出租人承担责任。
  • 定金是我国担保法明确的规定的一种担保方式,不用事先说明,只要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某种义务的,则丧失定金。根据定金的分类可以分为立约定金和违约定金,
    一、立约定金,立约定金常常与预约合同并存,是指在合同订立前交付,目的在于保证正式订立合同的定金。合同的订立需要一个过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当事人为订立合同已经作了必要的准备,相互间对于合同的内容已经基本取得了一致,但因为存在一些未定情形,合同一直未能订立,当事人又不愿意许诺成立合同,于是采用立约定金来实现当事人间的相互信任,以求最终成立合同,完成交易,如果是以这种目的订立交付定金的,因承租人最后没由签订租房合同而丧失定金。
    二、违约定金实际就是履约定金,即以担保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行动建议:如果双方并没有就定金的目的进行字面上的认定,由于合同尚未订立,所以并不存在违约的可能性,建议承租人与房东之间相互协商,也许可以取回部分的定金。
  • 就租房收据一般来说,法律事实、法律证据这些都是针对具体的法律关系而言的。如果抽象的说房租收据,则由于这是属于不动产的所有权关系中某种法律事实的证据,而我国对不动产的所有权关系是纳入法律调整范围的,所以也可以抽象的说房租收据是有相应的法律效力的。
  • 老百姓买房,是一件大事,几乎耗尽毕生心血,所以买之前一定要再三审核房子信息。特别是购买二手房,看一次房只能看到表面,还要对房深入的了解,之后再定也不迟。
    选房的老手不仅仅局限于户型本身,还会关注户型的采光、景观和视野等各个方面。
    要想选好房子,要重点关注下面的几点。

    一、核实房本
    弄清房屋的所有权是不真实可靠,房本是不是真的,房本要是假的,定金就泡汤啦。
    二、确认房主
    一定要验明正身,严防卖房骗子。
    最好是看看房主的身份证以及结婚证等证件。确认是房主本人在卖房。
    三、核实产权
    房子的产权上写的所有人,都要同意卖房才行,若有一人不同意,交了定金也白搭。
    可以去建委查查产权归属,房本、房主、产权人一目了然。
    当然这个需要房主的配合。
    四、检查产权有无瑕疵
    看看房子有没有债务纠纷,是否被查封。是否可以上市交易,如果被查封或抵押,都是不可以买卖的房子。
    五、核实面积
    房本上的面积跟实际建筑面积一样吗。
    拿着尺子量一量心里才有数。
    六、落实细节
    ①所谈的交易价,是单独房子的价格还是包括车位及赠送家具;
    ②如果包含车位,务必注明车位号;
    ③如果是教育地产,注明是否属于某学校片区,名额有无被占用;
    ④房产证真假与产权瑕疵可以通过房屋核验来验明;
    ⑤定金不要让中介代收,不要超过总房款的20%,不要超过50万。
    如果一定要支付“大额定金”,尽量选择资金监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