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去年盖好的房子土地局叫拆掉,说是占用耕地,实际是大队划的。再说我家房子两边都有先盖的房子,人家的不用拆,这合理吗
-
关于土地纠纷如何处理的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合协议约定,可以一次付清,也可以视财力分期给付。
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并没有规定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款发放给农户的次数,但不允许任何人侵占和挪用补偿款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