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位委托书有单位公章,没有单位法人和被委托人签字生效吗?受法律保护吗?

2019-04-26 15:55: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委托书,又称授权委托书,是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为办理相关事务的文书。
    2、严格来说,授权委托书,只需要委托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受托人(被委托人)签字。为使受托人知道委托的事实,让受托人签字也是可以的,表明受托人愿意受委托书的约束,同时,使得该委托书同时具有委托协议的性质。
  • 一审的委托书在再审中是无效的。法院再审诉讼属于一个独立于原一审的诉讼活动,如果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再审诉讼的,应当另行向再审法院提交委托书。《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第六十条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   法人委托涉及的情况较多,例如,法人单位参加诉讼办理委托手续必须要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书的主要内容有: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受托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编号;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期限;有无转委托权;委托人签名、盖章、签发日期。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同时,《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