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车辆转让给他人,但我有事外出暂时不能配合过户,对方申请了强制过户。在我同意过户的前提下,强制执行具有法律效力吗?强制执行有时间限制吗?

2019-04-23 20:21: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6种情形,具体如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房屋买卖中的时间限制: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因为要去物业调资料查工龄等对于房产证的办理的时间问题。

    我们的国家的法律之中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合同中没有对办理产权证的期限作出约定,就适用法律规定的期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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