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从房东那里租了一年的门面。每月租金每三个月付一次。我收了5000元,但现在要拆了。我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吗?我能拿回押金吗?

2022-07-30 20:5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 根据合同约定,若对方构成违约,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已支付的房屋租金、房屋押金以及相关管理费用,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可以并要求赔偿。建议与对方协商,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
  • 和承租人协商解除合同,如果同意那么可能还不用进行赔偿,但是押金需要退。没有满足以下条件,房东因自身原因要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当先同租房一方协商,租房方同意提前终止的,合同终止不影响任何一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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