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没有封闭,东西小区外就是荒地,保安白天不站岗,晚上睡觉,出入车辆不登记,不询问,也没有起落杆,车辆乱停乱放,楼道半个月清扫一次,居民车辆,室内物品被盗物业也不赔偿,就是这样的物业要收我们每平米0、52元物业费,如不交,就不卖给电,请问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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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只对小区承担一般性的防范义务,并不对业主的人身和财物承担保管责任,你与物业只是服务
合同,没有形成或签订保管合约,物业不是赔偿的主体责任人(盗窃者或破坏者才是赔偿的主体人)。 但物业在该案中,没有履行好约定的对外来人员的询问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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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业主因为家中被盗,不满意物业公司的服务,选择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来维权,这种方法是不妥当的。被盗造成财产损失和拖欠物业费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了
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交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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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应收集有力
证据,通过业主委员会向
物业管理部门郑重通报;
2、若物业管理部门置之不理或无作为,可向当地住建委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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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