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一家试用期为三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天就要成为正式员工的公司工作,我突然告诉老板不要再上班了,因为老板的亲戚们只是在找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是否必须支付赔偿?

2022-04-20 17:13: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鼓励和安排员工在家进行办公。员工提供劳动的,企业应当支付相应报酬,但工资支付的标准,不同地区有不同规定。一般按正常工资支付就可以
  • 试用期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员工赔偿,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 试用期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赔偿由以下情况决定:1、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2、劳动者提出离职,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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