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份租赁合同。我一年付一次房租,为期一个月。但是现在我不是因为个人原因租的,我已经提前向房东解释过,房东已经把房子租给别人一个月了,没有通知我。直到我有东西要走我才知道,但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要把房子收回。现在房子还是空的,合同上说我应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剩余租赁期内应付租金的30%,但我已支付租金。房东不同意归还,并希望继续履行合同,但房东已将该房屋出租。如果我起诉,我能拿回剩下的70%的租金吗,谢谢!

2022-03-10 08: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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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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