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老公感情不好,他想买房子,我发现我家的房产证不见了,房产证写的他的名字,贷款需要我签字吗

2019-02-09 06:14: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已婚人士贷款买房,夫妻任何一方信用记录不良,银行都会拒绝放贷。
    以夫妻一方名义贷款买房,即使贷款人征信记录良好,若其配偶多次逾期还款,银行也会怀疑家庭还款能力及信用程度,在放贷时更加谨慎。
    若夫妻一方两年内连续三次逾期还款,或累计六次逾期还款,银行都会拒发贷款。银行个贷人士提醒大家,调查贷款人征信记录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夫妻任何一方有过六次以上逾期还款记录,另一方信用记录良好,贷款买房也会被拒。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产生的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夫妻双方在法律上是一个经济实体,商业银行在考察个人信用状况以决定是否发放贷款时,要同时考察贷款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
    因此,一个家庭良好的信用,也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维护。
  • 买卖合同时不用夫妻都签,但是申请贷款时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并提供婚姻证明关系,两个人都要签字。是为了防止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
    《婚姻法》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 房产证上去掉一个人的名字有两种方式解决:一种是采取过户赠与的方式,一种是采取过户买卖的方式。
      过户赠与的方式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过户买卖方式无需公证。两种方式都要缴纳一定的房产证登记费和房产过户手续费,登记费都是80元,手续费赠与方式按2元每平方计算,买卖方式按6元每平方计算。
    此外,房屋买卖和房屋赠与都要缴纳税款。

  • 1、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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