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二手房,与卖家签订了合同,交了2万元定金,在等房本的过程中,卖家毁约,要涨价,按合同规定违约方应付房款的20%,作为违约金,可是现在卖家只给双倍定金,如果走法律程序,我能胜诉吗?房本还没下来

2019-02-08 14:13: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卖方违约了,就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是毫无疑问的。n只要合同约定有定金,买方也按合同约定交了定金,如果一方违约,就可以按照定金规则进行处理,而不用考虑合同上说没说。
    该双倍返还的,就得双倍返还,该没收的就要没收。n《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n《合同法》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n
  • 合同中一般都会约定购房合同毁约违约金,例如房价的20%。至于买家能否不要定金就能轻松退房,要看业主是选择要买方赔偿定金还是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肯定比定金要高很多,但至于能否达到房价的20%最终也需要法院的判定。
    至于以政策变动是作为不可抗力解除合同,这从2007年房价下跌时的官司来看,法院并不给予支持。
  • 房屋买卖合同中如果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可以选择适用,定金的适用规则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约定违约金不宜约定为超过造成损失的30%。
  • 对于违约方毁约,法院判决要结合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而实际情况允许继续履行,法院会判决继续履行合同。
    二、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不会支持继续履行: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三、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可以判决支持。如果违约方提出违约金过高,法官会进行衡量,如果确实过高,可以下调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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