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证,是我父亲名字,房子现在我在住房屋确权可以改成我的名字吗

2019-02-06 19:37: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房屋赠与属于不动产赠与,应当办理过户登记,在办理过户登记之前,房屋所有权仍然属于赠与人。
    2、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3、由此可见,在房屋完成过户登记之前,赠与人是可以随时撤销赠与的,虽然有合同,但是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
  • 拆迁补偿中的房子房产证问题,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当事人申请翻建扩建的房屋时没有及时向房管部门申请产权的登记,没有向规划部门报批等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首先要由申请规划的部门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一系列的认定。
    如果房屋的建设是合法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如果是违章的建筑,则不予补偿。
  • 离婚时已经取得产权的房屋
    第一,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
    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是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的,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所有权的,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第二,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该房屋为共同所有。
    第三,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
    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 改名字不会影响社保。
    将下面资料提交单位社保经办人到社保站办理:
    1、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本人身份证明;
    2、户口本户主页你本人页的复印件(验原件)
    3、本人原来身份证和现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验原件);
    4、本人的入职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5、不能亲自办理需有本人委托证明(委托对象是你单位的社保经办人);
    6、参保人信息变申请表(在网上下载或者是到社保站窗口领取)注明更改原因和理由,个人签字打指模,单位填写原因加盖公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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