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开始房地产登记,关于变更问题,该怎么登记呢?

2021-07-08 01:41: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居民个人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一般需要经过四个程序:  
    1、申报。房屋所有人(包括共有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所有人申报时应当填写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等有关证件。  
    2、调查。房屋管理登记机关在接到申请后会对房屋的权属、性质、房屋坐落、四至、面积等进行具体调查。  
    3、审核、公告。房产管理登记机关依据房屋权属调查的结果,对房屋的权属、面积,用途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将审核的结果予以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房屋的所有者、各项权利拥有者的姓名、地址;准予登记的房屋的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期限、方式和受理机关;其他事项。  
    4、注册登记、颁发房产所有权证。公告期满,如果没有人对房产申请登记提出异议,房管机关就会进行注册登记并发给房屋所有权证,对共有房屋除发给共同推举的执证人一份房屋所有权证外,对其他共有人会同时颁发房产共有权保持证。
  • 房屋变更登记的办理是:
    1、进行申请;
    2、受理;
    3、审核(根据规定必要时安排现场查看);
    4、核准并校对记载于登记簿;
    5、发证并归档。根据《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房屋权属争议纠纷应当先提起民事诉讼,对权属争议房屋进行确权,若民事判决确认原告对争议房屋具有权属份额,再持该生效法律文书向房屋登记部门申请更正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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