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
行政诉讼;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3、必须对被
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4、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明显缺乏事实根据;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超越职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