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山东户口,公司是河北廊坊的,公司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也是在廊坊交的,我准备在山东济南买房,请问我购房能用我的住房公积金吗?能用的话,怎么提取,提取完毕,之后缴纳的公积金还能怎么取?

2019-01-11 01:14: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看你的户口是农村的还是城镇的,如果是城镇的,只有在你买房或者按揭房,或者是房屋大修的,还有生重病(但是有规定哪些病可以提取)。最后就是在你离开给你买保险的那个二年后也可以提取。
    最后顺便提一下,用住房公积金买房,如果是农村的随时都可以提取
  •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否则是不能提取的。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 当事人购买房子与户口簿是的婚姻状态无关,不管是离婚状态或者已婚状况都可以买房,只要购房款到位,符合当地的购房的其他条件的,当事人可以正常办理购房手续。
      如果当事人离婚了,贷款买房,银行进行贷款评估时,只需要对当事人相关信息进行评估即可,如果当事人处于结婚状态,贷款买房,银行进行贷款评估时,可能需要对夫妻双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如果夫妻一方存在征信问题,可能影响贷款。
      一般办理贷款需要提供共同还款人,夫妻双方作为共同还款人,一方征信记录有问题,银行不会受理贷款申请,需要有问题一方还清欠款,缴纳滞纳罚金,办理完毕手续之后,五年后银行系统自动清理不良记录,此时才可以办理贷款。
  • 无论是否要买房,在单位都是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满足特定条件之后是可以申请提取的。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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