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家是6楼,顶楼,我家邻居在楼道建一层台阶,放物品,把楼道裆的特别黑,占用了我们公共面积,我找了物业,物业说我家邻居人品不行,也一直没有解决此问题,因此我也一直没有交物业费。我希望物业解决问题,我是希望我该纳税的,我必须交,但是由于物业也不解决我的问题,让我很矛盾。邻居把楼道全部放物品,就给我留个过道。如果引起火灾,通道被邻居裆了一半。我该怎么办?

2021-05-13 23:07: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业主占公共区域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当事人可以找小区物业,通过物业出面找到相应的业主,劝说他们停止侵占公共区域;也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协调;或者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业主占公共区域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当事人可以找小区物业,通过物业出面找到相应的业主,劝说他们停止侵占公共区域;也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协调;或者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 《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办理相关入住手续后,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服务,业主即使未居住也需按时交纳物业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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