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划拨我的房子在原来的写字楼上,没有房改,2011年单位把整栋楼卖给了开发商,目前开发商不愿意赔偿,我现在想把房子使用权转让给第三人,可以转让吗?这合法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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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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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的使用权可以转让,但是,必须经过房屋所有人的同意。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进行公房使用权交易的一方必须是公有住房的合法承租人,并经过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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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