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公弟弟欠钱不还,借条仍在,可是老公打了收条给他,能要回吗?2013年4月13号,他弟弟借了我三万,写的是借我三万元,2015年底还款。因为我跟老公有了矛盾,两人已经分居。9月份跟他弟弟要钱,说是没有,后来再要,就回我钱已经还给我老公(他哥哥)了。前几天我又要钱,他发了一张他哥哥写的收条,上面写明钱已提前还了,我和他都知道,时间是2013年6月5日。这张收条我肯定是他们串通好,9月10月期间写的。请问我能要回自己的钱吗?

2019-01-04 14:19: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
    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所以,债务履行期限不明确属于履行期限未届至的情形,债权人虽然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通常情况下,如果有借款时出具的借条,但是对方不还钱的,可以起诉对方,应当注意不要超过诉讼时效
    看借条到期没,到期对方不还钱,又联系不到本人,就可以去对方居住地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起诉时要有对方的居住地地址,不然没办法送传票
    诉讼时效是从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日到期开始2年内。超过2年诉讼时效你仍然可以起诉,但是对方可以以诉讼时效经过抗辩不还钱
  • 借贷关系,除了借条或者是欠条外,还需要收条、人证、电话录音以及邮件、短信往来和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进行补充证明,才能够确认借贷关系真实有效的发生。尤其是对大金额的借贷关系,更加需要这些证据的补证,仅仅有借条或者是欠条,法官是不会支持的。
    因为在现在的金融社会,银行业如此发达,进行银行转账也是非常便捷。除非是小金额的钱款支付或者是恰好存有大金额钱款,不然基本上都是通过银行转账进行钱款支付的。没有银行转账记录和凭证,法官一般是不会采信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
  •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如果网络诈骗超过3000元以上,报案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侦查破案后就可以抓获犯罪嫌疑人,这样就可以追回赃款赃物。因此被网络诈骗后,通常应当报警,将案件交由警方处理,并积极赔偿,争取破案后得到被骗欠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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