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通过中介公司签订了买卖二手住宅的合同。当时只有5000元存款,现在房东不想卖了。嗯,中介公司的合同有法律利益吗?

2021-01-18 12:14: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合同无违法情形,可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并要求赔偿因其迟延履行给你造成的损失。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108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114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如不想要房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或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中介费及房屋差价损失等。
  • 你好,对于中介合同问题,在签订的时候应该注意:
    1、签合同时最好全程录音,找个细心人陪你一起去。
    2、交房租的日期写清楚。
  • 因房屋中介合同产生的问题的,根据《合同法》规定,可以主张违约责任。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保障自己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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