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衢州市龙游人,2007年我在衢州市西区买下了二间单身公寓。(以我儿子的名字买的)2008年12月16日交房,同时预交掉了办证的费用每间2300元。可是到现在都没有领到房产证,请问一下律师这样的情况下我可不可以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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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按合同的约定处理,如果合同约定一定期限内开发商需办理出产权证,如果开发商没有办到可以退房,那么你可以按合同约定退房.如果没有相关约定,也许只能让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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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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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们的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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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