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1月1号买了期房,首付款(含定金)交了10万元,但是房子一直到现在(09年5月7号)还不能收房,当时认购书上面写的是08年12月底交房,我现在要求退房,但是房产公司只答应退我本金(10万)加2000元利息,我想起诉但是又担心到时间官司赢了却拿不到钱。如果我现在答应要回本金加利息以后, 是否还可以起诉?若可以,起诉有时间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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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买卖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或者损失赔偿已经做出约定,按照约定执行。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您现在如果另行和地产公司达成协议,视为对合同的变更。建议您提出解除合同之诉,并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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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合同上有明确规定到期不能交房,可以退房。你完全可以起诉。私了协议只是具有合同性质,如果你对协议反悔,可以再次进行起诉。起诉期限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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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那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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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可以起诉拆销你们的私了协议,因为该协议显失公平,带起诉时间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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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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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协议约定放弃,则在诉讼也不支持。
你可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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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