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爱人.女儿.母亲.都是农村户口,96年结婚后,97年父母向村里申请批了地基并修了房子.主体是父母出的钱,修起后每年的装修是我装修的,母亲2003年去世.2006年村里说要集体办房产证.让我在一张好象是土地使用权的一张表格上签字,我说让父亲签,他们说父亲的户口是城市户口不能签,所以我就签了。我现在做生意陪了钱,想卖了房子拿小部分还帐,余下的买小点的房子住,遭到父亲和妹妹的强烈反对,说没他们的签字不能卖,我是问我有权卖吗?还有如果卖了,妹妹要求平分房产,(她98年结婚,户口不在本村。)她有份吗?能有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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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房子好像没有房产证,是土地使用权证,如果你想卖必须证明你对房屋有所有权,有多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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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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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