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公司与十年前与一地方乡政府签定土地租用合同,时限为三十年,可现在土地的承包人以没有个人签字为由,要求返还土地,并且他们出示了土地承包证件,说之前的合同没有经过个人同意,属于非法无效合同。请问我们的合同是否合法呢?怎样保护我们公司的权益呢?

房产纠纷
2009-04-03 13:18:5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