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朋友喝了超市的过期25天的牛奶后,反应该恶劣,找了超市叫人一起去医院检查,超市一直持不积极态度,在检查的时候还给我们提了一些无理的要求,要把病人的病历单“还给”超市,一翻协议后才准我们带回原件而留复印件给他们,之后超市方面态度很不积极,也没有给过一个电话给病人安慰。第三天做最后的检查结果没有发现异常,而所有一切给病人给及其亲属造成很大的损失,对病人造成长达半个月的精神困扰,我们向超市提出索赔,超市方面欲以300元赔偿了事,请问我们应该怎么样去保护我们的权益呢?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