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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死后留下三间房,产权证是死者陈某的。陈某有5个子女三女两男,三个女儿放弃遗产继承权,剩下大儿子和小儿子继承遗产。老人生前 写下协议把三间房分中间的一间给大儿子,此协议小儿子也签字同意了,老人死后,小儿子反悔另写协议要求房子平分大儿和小儿都签字同意了。2008年小儿子强行拆除两间房把老人在世时分给大儿子的一间房也拆了,大儿子起诉到法院,法院的判决是把打儿子有房产证的私有房产也要拿出来分割。这个判决合理吗? 事情紧急,请求好心人给予指点

继承
2009-03-23 09:54:0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