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去世后留下房子,他有子女3人,我妈,小姨,和舅舅但是我妈在爷爷去世后2年也去世了,妈妈属于不正常死亡,我妈和爸在我很小的时候离婚了,爸爸一个人带我很辛苦,没那个钱跑到深圳去认领尸体,就这样拖了8年,开始我不知道房子有我妈一份,都是后来小姨告诉才知道的,他们已经把房子去公证了,上面没有我妈名字,舅舅打了15万借条给小姨,房子就是舅舅的了,很明显他们真是没想过我,后来小姨没拿到钱把我也拖进来了,我把他们都告了,为了找证据我花了3年时间,才找到妈妈的死亡证明,2月27号在成都高兴区法院开庭,舅舅委托了律师,因为有证据我证明了我和我妈的关系,我可以代位继承她的那份,她代理律师也承认这点但是她说我继承房产时间已经过期,舅舅还在我和小姨不知的情况下把房子转移别人名下,他律师说当时评估的价是29万多,他买出去只买了25万多,他只按以前的价分,我们就等法院来判,3月11号拿判决书,但是我在乐山。就委托小姨的朋友帮我拿判决书,我想问问律师,委托人,可以帮我拿到钱吗,她是我小姨的朋友,我觉得现在的人为了钱什么事情都能干出来啊,如果真发生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请你帮帮我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