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 律师,我所服务的公司在天津,我是以以引厂入店的形式在北京的一家商场上班,公司和该商场场签的协议。我从2007年12月30日办的入职,一个月试用期后我要求上保险,公司以我是外地农户、天津的规定是可以不上为由不给我上,多次要求后七月份在天津上了工伤和医疗保险,合同的事没提过。在7月份拿来两份没有公章和法人签名的空白合同,其中一份用铅笔注明了几项,让我签字,要求回去了解后明天再签,第二天想当面签字,但公司说有事一直没来说合同的事,就不了了之。多次要求后口头答应一年后上养老险,满一年时和公司提到此事公司又说天津仲裁说农户一年内可上可不上,你的要求不合理,但一年后的也没答应上啊。因为此事公司在2008年12月28日书面将我辞退(原因写的是我提出劳资双方所争议之部分作出决定),合同上注明辞退后的一个月补偿金仲裁后再一并给我。并让我签字回复,我也没签回复。09年1月5日去的北京市劳动仲裁(该公司是外资),但要半年后开庭,时间很长。我要求索赔双倍工资、养老保险、辞退补偿金能胜诉吗?公司说是我不想签合同,这种说法合理吗?仲裁给我的答复会不会耽误仲裁时效?能胜诉吗?

合同纠纷
2009-02-21 14:52: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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