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07年10月签定购房合同,当时开发商说是只需20%首付(已签),但到08年3月告诉我需30%首付,但我没钱,开发商就帮我垫付了其余首付并给开发商写了张欠条.这样又改了合同.但08年5月开发商又说贷款办不下来(我是组合贷款),要我再付更多首付,并改一种贷款即工积金贷款.可我没钱了也不想买这开发商的房子了.请问可以解除合同,退我首付款.
注:1\后来了解到07年10月签合同时按,按规定必需要首付30%,当时开发商在歁骗我.
2\本应08年6月交房,但也一直没有交房给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