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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2008年2月17号开始,我在一家纸品公司担任会计人员,公司只有我一个会计,老板娘是出纳。我同公司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6月12日,我向老板提交了书面辞职信。因为我找到了另外一家比较适合我的公司,并且答应下个月开始上班。但是纸品老板要求我给他三个月的找新人时间,那样我将失去我的新工作。他以往的记录是找个新会计花了半年时间,我不可能那样子拖下去。

经济相关
2008-06-16 08:50:5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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