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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一公司上班(试用期),因为不习惯它的上班时间(周三至周日上班;周一、周二休息),所以我想辞职,但是我和公司已经签了合同,合同上正式的上班时间是2008年7月12日.我跟老板说我要辞职。可是老板说不行,而且要我付违约金。

损害赔偿
2008-06-16 21:37:2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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