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在广州开发区某公司上班,是司机,本月1号在公司卸货时,因公司另一司机倒车,以致撞断其右小腿里面那条小骨.现在医院治疗中.目前是家人正在陪护
他是去年10月进入该公司,有正式劳动合同,公司有买医保,公积金.
想请问,
1,这应该是属于工伤吧?那公司除应负责医疗费外,还有什么其他的费用应该出?例如,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应该是怎样的标准?
2,另外,公司是否还应该付赔偿金?是否应该与公司有协议才有保障?
3,而作为当事人的肇事司机,又是否需要付赔偿金或其他?应该怎么赔? 是否要与其签定赔偿协议才有保障?
4,应该如何作工伤鉴定?有无时间限定?应该是公司去报工伤还是本人?
5,是否要做伤残等级鉴定?什么时候做?去哪里做? 应该跟公司申报再做还是个人自己去做?
以上问题迫切想要知道该怎么处理希望能尽快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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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里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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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明白你说的? 能讲得详细一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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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徐律师的解答,大概明白了.
但还有以下问题,
但好像公司说医疗费可以报,但没有营养费?这样可以吗?
在治疗期间,所以工资就只能是基本工资(底薪)吗?而其他的补助福利之类的就没有,对吗?
也就是说只要公司赔就好了,另一司机不需担负责任,也不需赔偿,对吗?可是司机也是当事人或者说是肇事司机呀?
还请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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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徐律师.
还想请问因为他们的工资是按基本工资,全勤奖,交通补助,餐补,以及加班费合计算的,每个月都会不一样,那这样应该是怎样算他的正常工资?
他们在询问当中,该肇事司机也答应愿意赔偿一定的营养费,如果按你说的该肇事司机不负责任的话,他给的营养费可以拿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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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在某公司出了工伤死亡事故,当时双方达成工伤死亡赔偿协议,按《工伤保险条例》理赔,现在能否以安全生产事故再次进行赔偿?对于已经赔偿的事实,再次以另一理由要求赔偿是否合理?合理的话法条依据是什么?不合理的原因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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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9楼的朋友,你所说的不能,是对此贴主题的回答呢?还是对8楼朋友提出问题的回答?谢谢!
因为我后来想问的是(针对主题):
因为他们的工资是按基本工资,全勤奖,交通补助,餐补,以及加班费合计算的,每个月都会不一样,那这样应该是怎样算他的正常工资?
在与该肇事司机协商时,也答应愿意赔偿一定的营养费,如果按你说的该肇事司机不负责任的话,他给的营养费可以拿吗?
如果能拿,依据是什么?
如果不能拿,而拿了的话,又是否会有法律责任?
谢谢天谢地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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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9楼的朋友,你所说的不能,是对此贴主题的回答呢?还是对8楼朋友提出问题的回答?谢谢!
因为我后来想问的是(针对主题):
因为他们的工资是按基本工资,全勤奖,交通补助,餐补,以及加班费合计算的,每个月都会不一样,那这样应该是怎样算他的正常工资?
在与该肇事司机协商时,也答应愿意赔偿一定的营养费,如果按你说的该肇事司机不负责任的话,他给的营养费可以拿吗?
如果能拿,依据是什么?
如果不能拿,而拿了的话,又是否会有法律责任?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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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想问,已在公司报工伤了,公司也负责.
但对于撞人的司机来说,是否可以要求他赔点营养费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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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是工伤赔偿,双倍工资和社保还可以要求,建议委托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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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工伤,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还有伤残补助金,如果解除合同还有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
2、另一车司机是职务行为,应该由公司承担
3、发生事故一个月内单位申报,单位不报,本人自己可以一年内申报工伤认定
4、工伤认定后才可以鉴定
最好单位给作,比较顺利,委托律师代理,效果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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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的正常工资,即应发工资,另一司机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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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既然是工伤,就可按工伤待遇进行索赔,建议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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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对8楼的问题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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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