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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房东签定租房合同用于经营,但在执照办理过程中发现房东给予的地址不是商铺,无法办理执照,后房东给了新的地址用于办理执照,但重新办理大约延误了2个月时间,我能要求房东进行赔偿吗,赔偿包括哪些部分,我需要整理哪些资料?

房产纠纷
2004-10-10 22:05:0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我个人认为你无权要求赔偿,虽然双方签订的租房合同是用于经营,但房东的义务是出租房屋,而并不负有了解该房屋能否用作经营之用的义务,相反你作为承租人,租用房屋的目的是为经营,所以在租房之前你应当了解该房屋是否能作经营之用以及办理执照的必备要件中对经营用房的具体要求,该房屋没能顺利办理执照的责任在于你,而与房东无关,所以该损失应由你自负。
  • 但是他出租的房屋是商铺,但他提供的地址不是经营用房,
  • 可能我的表达太差,我是先看房子再签订合同的,但该房屋是大楼群房,同时有几个门牌号码,但房东与我签定合同时,给出的号码在工商审核时发现该号码不是商业用房,是该大楼的民用房号码,故房东又给了另一个地址用于办理工商执照。
  • 是否合同中的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如是这样可以要求赔偿。
  • 有证据证明房东的出租房是商铺,你有权要求房东赔偿你的损失。
  • 同意7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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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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