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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公司想在拓展业务,想在罗城镇开办一个移动分公司,于2006年8月20日和我们签定了店面租赁合同书,合同是这样的: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杨某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江西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万载县分公司 为了加速移动业务的发展,延伸服务网络,甲方同意将其拥有产权的店面出租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合同. 1.甲方同意将罗城镇罗城街店面2间出租给乙方. 2.租期暂定为5年,年租费为8000元,自2006年9月1日起到2011年8月31日.付款方式:每年10月份付清当年店租.租用期间不管市场价格如何变化,租金不变,维持8000元/年.租赁期满,乙方若要续租,则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考虑租给乙方,店面租赁的全额正式税务发票由乙方提供. 3.乙方承租店面,主要用于办理移动业务,如遇不可抗拒力等原因,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否则,甲方不得假借其他理由终止合同. 4.必须保证店面内的用水,用电,电费,水费有乙方向供电.供水部门支付(甲方概不负责,有乙方自行安装), 5,乙方必须切实搞好室内环境卫生,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有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7,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如一方单方违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8,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双方签字盖章, 期间装修时,没有经我们同意,将店面一用玻璃堵死,后面一扇门也堵死,移动公司于2008年3月将移动业务承包给魏某,将里面的东西除空调一个,电脑等部分物品外也搬走了,没有和我们打任何招呼,现移动公司提前3个月,借店面旁边一饭店油烟导致环境影响生意为由,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解除合同,我们没有签字,请问我们能得到补偿吗,能得到多少的补偿,要是到10月份他要是不交店租,我们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08-07-10 19:50:1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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